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12月15日,由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和包头市公安局昆区分局联合设立的包头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揭牌启用。昆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高玉璞、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冏、昆区公安分局政委石林升、副局长陈磊、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邬飞共同揭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昆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交换意见,并围绕案件会商、引导侦查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同时在完善联席会议、互训同训、案件信息共享、联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方面达成共识。会上,联合签发了《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细则(试行)》,该细则明确了昆区人民检察院在做好诉前监督引导、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以及派驻区公安分局检察室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近年来,昆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成立诉前监督办案组,依托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坚持“监督+配合”的工作理念,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诉前引导侦查、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险性评估、认罪认罚案件确认标记、重点案件信息推送、重点问题事项沟通联动等工作内容,利用“智慧侦监办案系统”,实现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的案件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突出刑事案件源头监督、源头介入、源头引导,实现监督侦查更加精准、引导侦查更加具体、相互配合更加畅通,形成法律监督工作合力。
昆区人民检察院今后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有力推进双赢多赢共赢检警平台构建,不断健全完善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真正使得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共同提升刑事法律监督能力,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张和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