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融媒体记者 张鹰
本报讯 2月5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组织13个派出所在新城辖区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宣传活动。
据了解,举办此类活动是为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加强新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强化烟花爆竹管理。
活动中民警走街串巷、走访入户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现场讲解等办法向群众全面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在社区门口、小区物业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提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规定,倡导广大群众争做文明市民,希望群众动员身边亲朋好友参与到禁放烟花爆竹活动中,共同维护环境,共同守护蓝天白云。期间共张贴宣传公告750份,下发宣传资料1500份,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推动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提高了辖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