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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小学初中1月19日高中1月26日放寒假

时间:2014年01月08日 编辑:席婷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首府小学、初中从1月19日,高中从1月26日分别进入寒假,为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市教育局下发通知,严禁利用假期进行办班、补课行为,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问题,确保所有师生能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假期。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强化制度管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实施意见》精神,坚决杜绝利用假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违纪行为,坚决制止个别教师私自租用场所进行集体补课。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一经查实,要对有关责任人和教师进行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市政府纠风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严肃查处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教师师德评价考核机制,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规定控制假期作业量和集体活动量,对所属各中小学校布置的作业量要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并作出处理。市教育局举报电话:4606405。

  同时,通知要求各学校做好放假前的教育工作。 一方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指导学生安排好自己的假期生活。要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另一方面,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重视和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搞好安全教育。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并出现校方责任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及其家长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幼儿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三轮车、货运车、非法运营车辆、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各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醒广大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不让孩子乘坐危险车辆。

  寒假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集中对学校重点部位、校园环境、学校校舍、围墙厕所、浴室、库房、楼梯栏杆、食堂和供水、供电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同时,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校、班级要与学生建立通畅的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学校要充分用好校讯通,假期期间每周至少发一次安全提示信息。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各类流感及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控意识。寒假期间,师生流动性大,开学时各学校要了解全体师生开学前一周的健康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在开学时大面积爆发。#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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