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12月1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机关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构。巡视意见反馈后,机关党组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进行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四次作出批示,要求机关党组高度重视、逐项整改、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机关党组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有关工作要求,坚持把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政治任务,切实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机关党组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全面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二)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机关党组紧紧围绕常委会法定职责和中心工作,将重要整改事项均纳入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印发《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制定了99条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机关党组建立“一周一调度、半月一汇总、一月一报账”工作机制,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议调度巡视整改工作进度,每月末集中听取责任领导关于本月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及时对账销号,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三)巩固整治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机关党组既立足“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梳理制度机制层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围绕管党治党、作风建设、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共制定或修改24项制度,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机关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机关党组围绕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任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1.深化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印发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专题学习计划,机关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主持开展集体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大讲学习、深入调研、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要求,紧扣常委会履职要求,研究制定并认真落实《机关干部2026年学习培训方案》,充分利用机关资源,认真组织开展机关干部系统性培训。2.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落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机关党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相关部门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经委联系,及时了解上位法立法修法进程,积极推进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工作。今年以来,服务保障常委会审查批准鄂尔多斯市制定《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会议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改草案)》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外,拟于10月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加强督办落实工作的办法》,相关部门将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列入督办台账,定期按程序报告并抓好跟踪落实。3.加强联系点建设,拓宽立法民意通道。机关党组协调推动法工委动态调整基层立法联系点,对长期未发挥作用的立法联系点依法依程序进行调整,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总数由15个增至30个。积极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意见征询模式,充分利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中“提出审查建议”板块,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对自治区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4.全面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行动方案的各项监督任务。机关党组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围绕贯彻国务院〈意见〉开展重点监督工作行动方案》,就重点监督项目和措施加强与各工作委员会沟通协调,将12个重点监督项目全部列入2026年监督工作计划。农牧工委对《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持续做好审议意见交办工作。(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要求方面5.有形有感有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机关党组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专题听取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情况汇报,将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纳入机关及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对机关各部门、单位贯彻主线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深入调研。印发机关宣传平台管理办法,推动各宣传平台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并在每年“两月一周”期间集中开展宣传,持续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推动代表工委组织自治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专题调研,要求各盟市人大结合本地实际同步开展调研工作。6.服务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推进“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机关党组紧扣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定位,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出台施行。加强统筹协调,服务保障常委会对《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条例开展执法检查,运用法治手段保障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7.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立法取得阶段性成果。机关党组及时与法工委、环资工委进行沟通,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作为年度重点立法项目,有关部门赴乌海、呼和浩特、巴彦淖尔三市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目前,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三市分别出台《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条例》、《乌海市黄河河道保护和管理条例》。8.统筹推动设区的市立法听证程序规范化制度化。法工委加强对设区的市报送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的审核指导,要求各设区的市按照立法法和立法条例,对涉及民生及重大关系调整的立法项目按程序召开听证会。今年以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通辽市城市行道树管理条例》、《包头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包头市城市更新条例》、《赤峰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4部条例,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或政府相关部门都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听取了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9.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机关党组协调各部门对2021年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梳理,科学制定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2026年共安排监督工作49项,对《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11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10.指导推动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年初组织召开全区人大代表工作负责人、联络员会议,对各盟市人大组织开展自治区人大代表小组活动作出安排,各盟市人大严格按要求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更加丰富。11.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印发《关于交办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承办部门在代表建议审核、分办以及具体办理、督办等工作过程中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及时向代表通报建议办理情况。组织召开2026年重点督办建议推进会,提出建议的自治区人大代表与各督办单位、承办单位面对面进行沟通,高端稀土原材料自主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水平、申请将内蒙古自治区女子曲棍球队落地鄂温克旗曲棍球训练基地等11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2.运用法治手段保障代表履职新机制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鼓励代表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实际情况,积极参加社区报到、先行调解等活动,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手段保障自治区党委决策要求落实到位。代表工委对各盟市代表工作新机制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对部分地区开展针对性指导。 13.积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落实。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制度机制,及时对“内蒙古人大”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宣传平台进行全面检查,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相关文章,常态化更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专栏,切实规范机关各宣传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14.构建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制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统战工作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等制度,明确规定机关党组会议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机关统战工作,机关党委作为负责统战日常工作机构,具体抓好统筹协调督办工作,强化机关党组对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5.健全保密制度体系提升机关保密管理水平。安排有关部门对照最新保密法规和工作要求,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修改完善,对机关所有政务外网联网计算机进行全覆盖保密检查,深入开展重点人员保密教育培训、保密宣传教育等工作。将2025年度安全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及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对各部门、单位进行保密考核打分。 16.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分层次分类别明确机关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班子其他成员重要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监督责任,明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关党组会议听取机关2026年度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7.进一步筑牢廉洁从政制度防线。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管理的办法,从查找、防控、教育、监督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机关各部门、单位围绕职能职责,排查梳理本部门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机关党组及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机关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对分管部门和本部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审核把关,机关纪委按程序审签后印发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 18.以制度建设推动人民会堂管理规范透明运行。修改印发人民会堂管理中心会议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办法、人民会堂管理中心会议活动场所出租出借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压实“一岗双责”责任,推动会议活动场所使用合规有序、资源利用高效透明。 19.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建立了政治监督台账,通过列席和参加专题会议、定期调度等方式,与牵头委员会保持沟通联系,协同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把高质量办案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 20.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机关纪委履职尽责。制定印发机关纪委工作规则、机关纪委年度政治监督清单,就机关纪委的职责任务、纪律审查程序、监督重点和方式等方面作出规定。机关纪委书记围绕“强化使命担当、严守纪律规矩”为机关及事业单位新入职干部作纪律和廉政教育专题讲座。 21.推动政府采购规范运行。修改机关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相关主体职能职责、采购程序、采购行为规范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22.规范离任交接程序。修改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召开财务审计处负责人工作交接会议并进行监交。机关党组举一反三,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对长期积压、久拖不决的问题进行梳理,主动扛起化解责任,理清问题脉络,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23.进一步规范稿酬发放管理。印发机关宣传平台稿酬管理办法,规范发放标准和审批流程,完成超范围支付稿酬收缴、上缴工作。 24.健全办文审核流程。围绕公文起草、公文运转等内容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完善公文运转机制,进一步规范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等流程。 25.推动信访办理工作严谨规范。信访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规则》,全面梳理正在办理的各类信访事项,调整办结期限,修改更新有关文书模板,强化分析研判,推动矛盾源头化解,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26.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修改机关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涉及资金使用等议题须先由财务部门预审,未经预审的原则上不列入上会议题。修改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机关采购管理办法,明确机关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合同审核等事项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27.着力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有关党内法规,研究制定《2025年度机关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切实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严肃认真提出批评意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形成整改方案,逐项推进、逐件落实。机关党组书记在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通报了上年度整改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分别就个人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28.加强对专委会分党组工作指导。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指导的办法,将分党组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统筹纳入机关党建工作安排,强化督促指导,加强统筹联动。 29.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备案工作。二是研究制定《2026年度干部交流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推进干部交流。三是加强对机关各事业单位全面领导,推动事业单位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优质高效。四是制定印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办法》,分类明确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考核内容,加大对年度考核结果运用。 30.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制定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机关党委工作规则、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和党支部工作要求等制度,定期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监督管理、组织生活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一)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更加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扎扎实实落实好后续各项工作,确保善始善终、富有成效。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二)着力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始终把教育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紧扣常委会履职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不懈学好必修课、练好基本功。紧紧围绕贯彻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大讲学习”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机关干部“一月一主题”学习教育培训。(三)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认真落实《关于自治区各级机关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认真总结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个性化、差异化考核指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抓好日常教育,搞好警示教育,着力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四)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机关党组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要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同时,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和改进,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固化形成抓常抓长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6600837;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电子信箱:1317144346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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