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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一小区买车位得摇号 小区停车要收费

时间:2013年08月29日 编辑:海清 来源: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包头讯(实习记者 梁曦月)没在小区买车位,在小区停车竟还得交停车费,这让青山区友谊嘉苑的业主很受伤。

  28日,记者来到青山区友谊嘉苑小区,业主们纷纷说起了小区的关于地上车位管理办法,办法上写到,对地上停车位,采取每年摇号一次产生具体租赁使用人的办法,地上停车占地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前期物业合同”收取,一年504元。

  “我要是摇到一号楼呢,我住八号楼,开车、停车还得来回折腾。”李先生说。除了李先生担心的停车路程远之外,更让大家担心的是物业公司在车库前不到六米的地方也划了车位,如果这些车位上停上车,往车库里停车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

  外来访客车辆停车,两小时内免费,超过两小时要收取五元,过夜收取十元的停车费。

  “谁家都有客人,亲戚朋友来家里了还得看时间停车?闺女回来住一晚上,还得交十元的停车费。”友谊嘉苑业主张先生说。

  为此,记者来到小区物业——中宇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实施这样的管理方法,是为了方便管理,目前也是在探索中,如果业主们不认同,将想其他的管理办法。

  至于停车位的收费依据,该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收取的是停车位的管理费用,现在也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如果业主不同意将不会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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